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李洪志是自焚惨案的总导演



  2001年1月23日,来自河南开封的7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集体自焚惨案,造成了2死3重伤的悲剧。此事件发生后,邪教头目李洪志慌了手脚,立即出面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的弟子,他的发言人张尔平以及在香港的负责人简鸿章,更是胡说“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一手导演的”,声称要请国际人权组织调查。今年1月7日,法轮功主要媒体发布《法轮功禁止杀生和自杀》一文,极尽抵赖和诬赖之能事,以佛法不让杀生和自杀为幌子,再次暗示“1.23自焚事件”与自己没有关系,企图将这盆脏水泼到中国政府的头上,使自己能够金蝉脱壳。在事实面前,狡辩和抵赖都是没用的,让我们拨开迷雾,看清究竟是谁一手导演了自焚惨剧。 
  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让弟子陷入痴迷不能自拔  
  世界上的邪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用其编造的歪理邪说来束缚信徒的思想,利用哄骗、威胁、欺诈等软硬兼施的手段控制信徒的精神,使其陷入痴迷不能自拔,法轮功也不例外。李洪志为了达到自己险恶的目的,用各种手段对信徒进行精神控制,一步步催眠信徒的意识,控制信徒思维,夺走信徒的感情,泯灭信徒良知,最后成为被操纵的木偶人。他要求法轮功习练者每天最起码要早晚各集体练功两次。此外,还要求习练者有时间就念他的经文,以加快增长功力。这就使大部分法轮功弟子每天无修止的读他的书、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相。这种长时间反复接受单调刺激的练功方式,使习练者的大脑从早到晚一直充斥着那些所谓“圆满”、“升天”、“消业”、“驱魔”等法轮功信息,久而久之,大脑中原来的知识和观念都被排除掉了,只剩下李洪志宣扬的歪理邪说和他的经文完全丧失了正常的辨别能力。 
  就是在这些歪理邪说的控制下,刘云芳等七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自焚事件,造成严重恶果。据自焚的参与者王进东、刘葆荣等回忆,他们修炼法轮功后,几乎把自己的全部心思用在了修炼上,对李洪志的话几乎达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自焚者郝惠君更是说:我对这件事非常后悔。当时就是到了痴迷状态,人到了那个程度,就不能控制自己,失去了正常的判断能力”。 
  元神不灭使弟子“死亡”产生错误认知 
  李洪志曾说过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脱去这张人皮,等待大法修炼者的同样是圆满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也不是什么迷信。我们这个物质身体细胞蜕去之后,而在另外物质空间里存在的更小的分子成份却没有灭掉,它只不过蜕去了一个壳。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身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 
  法轮功痴迷者正是受了李洪志这些歪理邪说的蛊惑,产生错误认知,认为“身体”是负担,“元神”永不灭,从而对自焚、自杀等行为无一丝畏惧心理和恐惧感,从而走向不归路。 
  自焚组织者刘云芳在自焚前不久,声称自己“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参与自焚的刘葆荣说:“原以为只是承受一点痛苦,死后会去升入天堂的也就是说自焚者不认为自己的自焚行为会真正死亡,还以为这只是升入天堂的必经过程。事后,大梦初醒的刘葆荣说同修们自焚冒的烟是黑乎乎的,也没去天国,事实说明李洪志就是骗子。 
  “圆满”“升天”令弟子心驰向往  
  李洪志传播法轮功,给弟子编造了虚幻的圆满目标,声称修炼“圆满可回到天国”,享受金子般极乐世界,把弟子圆满”、“升天”的欲望高高吊起 
  李洪志说: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都不费吹灰之力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要什么伸手即来,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极乐世界树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连佛体都是金光闪闪的。到了那里找不到一块石头,花的钱据说就是石头天上的佛没有苦,全是高兴事、幸福事,要什么有什么,大自在李洪志“圆满”、“升天”等邪说诱惑弟子献身于法轮功。在《走向圆满》的经文中,李洪志甚至赤裸裸地叫嚣,只有真正地将整个生命溶(融)于法中,才能走向圆满  
  2000年12月,王进东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陈果回顾起那痛苦一幕时也说: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刘思影在自焚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是“‘圆满’到遍地是金子的法轮世界去”。可见正是李洪志用“圆满”将自焚人员引诱到悬崖边 
  放下生死促使弟子铤而走险    
  在2001年1月23日前,李洪志多次发表经文,暗示弟子要“放下生死”,采取极端行为。2000年8月12日,李洪志发表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称:大法弟子们是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从而达到更高生命境界……而且这些修炼者连生死都放的下,还怕以死来威胁吗?其实也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如果一个修炼者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恶一定是害怕的”。不难看出,李洪志正在利用经文蛊惑弟子生命与中国政府对抗。  
  2001年1月1日(自焚案发生前22天),李洪志发表《忍无可忍》,继续催逼弟子要放弃常人中的一切执著正是在李洪志的催逼和诱惑下,痴迷弟子铤而走险,这才发生了1·23天安门自焚惨案薛红军在谈到对往事的感想中说:当时李洪志发了很多“经文”,如在《去掉最后的执著》里说连生死都放的下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等等。这些经文就如命令一般,要法轮功弟子放下生死,走出去,求得最后圆满。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天安门广场自焚的。我们都是受到李洪志经文的教唆才悟出到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的。  
  法轮功组织叫嚣“自焚事件是中国政府一手导演的”,企图将自焚的罪责推给中国政府,这不过是法轮功歪曲事实、混淆视听的惯用伎俩。李洪志披着真、善、忍的外衣,编造“元神不灭”邪说鼓励弟子放弃生命,不断叫嚣最后的圆满怂恿顽固分子“放下生死”以身试法置法轮功痴迷者的生命于不顾,最终导致自焚惨案的发生应该说,李洪志才是自焚惨案的总导演。 

施志勇:我见证了自焚者



  我是施志勇,河南省南阳市人,住南阳油田炼油厂家属院5号楼,是一名97年就练习法轮功的“大法弟子”。就在我无比痴迷法轮功是“宇宙大法”、相信政府是“迫害”法轮功、所有的法轮功伤害事件和天安门自焚事件都是政府“陷害”的时候,一个惨痛的教训却让我证实王进东、刘云芳、薛红军就是在天安门自焚的法轮功痴迷者。 
  1999年法轮功被取缔后,我只相信李洪志“经文”,把法律和法轮功的危害事实抛之脑后,痴迷着圆满上天。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抱着“讲清真相”目的大量的印发邪教宣传品。很快我就被民众举报,法院依法判刑7年,于20039月送郑州监狱服刑。在法庭上我不认罪,入狱后我不服从管理教育。经常大喊大叫,坚持法轮功的观点,所有揭露法轮功危害的事实我都不看不听不信。监狱警察很关心我,并没有因为我违纪而处罚。而是用事实说话,安排我与其他法轮功服刑人员见面,当时和我学习的法轮功服刑人员是信阳市光山县的简学付,另一名叫陈东灿,他们也是曾经痴迷法轮功的老学员。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愿意看那些血淋淋事实。而且我得知:王进东、刘云芳就在郑州监狱!他们也确认王进东、刘云芳是真正的“大法弟子”,天安门自焚事件就是他们制造的。我又震惊又不敢相信。 
  后来为了进一步确认,监狱又安排我和刘云芳见了面,并和刘云芳进行了交流,在交流的过程中,我从语言、神态、法理等各个角度对刘云芳进行了仔细观察,并确认他真的是法轮功学员,从法理的认识方面,我觉得自己远远达不到他的认识高度,这是只有在与法轮功学员互相切磋中才有的感觉。而且我把明慧网上的疑问一个个提出来:大法弟子不能杀生、王进东是被收买的等等。刘云芳气愤地说:我和王进东是多年的朋友,都是开封市普普通通的小市民;是按照李洪志教的法在修炼,一个个字在悟;李洪志讲过大法弟子的修炼如同烈火中种下的莲花,考验已到了极其严峻的时候,并说他在练功中出现的状态中已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过了,自己练功已达到这个层次,是该放下生死以“元神上天”形式来给世人一个“壮举”,是“证实法”、“护法最好方法;“元神”不死不是杀生,当时我们都是这样悟的;现在想起来,我们被骗的太惨了。在同刘云芳、简学付等人的交流中我认识到:李洪志和明慧网欺骗了我们,事实证明法轮功有很大的问题。于是在20046月我转化了。 
  转化后警察让我每天在监狱大院打扫卫生,经常能和王进东、薛红军碰面,我问到王进东天安门自焚之事,他非常愤怒和悔恨,情绪激动的以致于表达不清他的语言,我却能完全体会到他当时的心情,两个人死亡,两个人不能自理,自己和同伙又被判十几年有期徒刑,最关键的是李洪志根本不承认他是大法弟子,这样的打击,我想谁都不会冷静的去面对。 
  200612月,我减刑出狱,回到了家乡。经过好几年社会实践,我回归了正常生活。一次偶然的事情我又接触到法轮功所谓的“真相”资料。看到里面还在否认天安门自焚事件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包括新疆林春梅,温玉平杀人案件等等。明慧网和李洪志都公开否认,不承认他们是大法弟子。我就在想,如果李洪志传的法轮功是宇宙大法,那一定是公平的。王进东、刘云芳、林春梅和温玉平等人为了法轮功都付出了一切,可是法轮功和李洪志对他们公平吗?法轮功学员讲的“真相”本身就是假象,一个假的东西能作为救度众生,使众生得救的标准吗? 
  李洪志讲“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看看这么多坚修法轮功的学员,有哪一个受益了?!我所看到的都是家破人亡,或穷困潦倒,或一事无成。以我为例,从21岁开始练功,如今已37岁了,除了4年多的监狱生活,什么也没有得到,妻子离我而去,父亲气死,目前只有一个年迈母亲在家。看看其他坚修的法轮功痴迷者也是如此,希望他们早点醒悟,不要再执迷了。 
  回想李洪志的讲法经文,自相矛盾的地方层出不穷,李洪志打着“真善忍”的旗号,却做了太多不真、不善、不忍的事情,天安门自焚事件、4.25事件、林春梅温玉平杀人事件、苏家屯事件,要么是明目张胆的造假,要么就是死不认账,如今李洪志的前任妹夫孙森伦又出来揭示李洪志不为人知的一面,希望昔日的各位“同修”,不要封闭自己,勇敢的走出来认清李洪志的骗人真相,早日冲出法轮功的泥潭,真正的为自己而活。

谁让12岁的小思影走上绝路(图)



  人们是否还记得13年前的北京天安门广场,法轮功制造的那起令人震惊的自焚事件。在那起事件中,有一个年仅12岁的小女孩,跟痴迷法轮功的妈妈一起,被一把邪火夺走了生命,她叫刘思影。如今,那场自焚的幸存者都已经从噩梦中醒来,回归了正常社会。而小思影和她的妈妈,却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那一天,小思影跟随妈妈来到天安门广场,她想到被火烧会痛的。可妈妈说:“火烧不着你,只是从身上过一下,一瞬间就到了天国,那是一个美妙的世界。”可事实却不是那样的。那把火带给小思影的不是美妙,而是难忍的剧痛。她呼唤妈妈,呼喊救命,歇斯底里。可是,拼命的哭喊却没能阻挡她与生命告别。 
   
                    曾经活泼可爱的小思影                    小思影自焚后的惨状 
  在这个世界上,谁不知道生活的美好,谁不知道生命的宝贵呢?对小思影来说,家乡的大地那样美丽,天空那样辽阔,生活是那样多彩。她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天天从唱歌跳舞中感受快乐,在主持活动中体验成功。每当老师们表扬她,每当同学们喊她“开心果”,她都会喜不自禁。她刚刚12岁,应该还有好多个12年可以度过,还有好多好多的乐趣等着她去体验……可是,这一切都离她远去了。 
  是谁让小思影失去了这美好的一切? 
  是小思影自己吗?是她自愿放弃的吗?那时候小思影才12岁,她还不懂得选择。爸爸离开了她,妈妈是她最亲的人,是她唯一的依靠,她一刻也离不开妈妈。她要听妈妈的话,做妈妈的乖孩子,哪怕是妈妈错了。她经常对妈妈说:“妈妈,我是你甩不掉的小尾巴。”妈妈要走,她凭什么留下来呢? 
  是妈妈害了她吗?在烧灼的痛苦中,小思影意识到“天国”的虚幻。她对护士阿姨说:“妈妈骗了我。”可是她也知道,妈妈是疼她爱她的,妈妈是真心想让她好。妈妈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好去处”,那里“到处都是金子”,她想带宝贝女儿一起去糊涂的妈妈啊,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妈妈是糊涂了,身不由己了。 
  那么,到底是谁,让小思影失去了这美好的一切? 
  是法轮功!是法轮功害了小思影,害了她的妈妈! 
  法轮功用荒诞的邪说蛊惑人。它虚构了荒诞的神话,用根本不存在的“天国”、根本不可能的“圆满”迷惑了善良的人们。经历过不幸婚姻的刘春玲找到了寄托,以为真的能升入“天堂”,把你奉若珍宝,捧着怕摔了,含着怕化了。为了能专心修炼,她不但把含辛茹苦养育她成人的养母赶出家门,还把这些邪说当作“金苹果”塞给小思影,把自己的女儿变成了“小弟子”。法轮功用无法兑现的承诺控制了刘春玲,也害死了小思影。 
  法轮功用恶毒的招数控制人。李洪志说“放下生死就能上天堂”,可他自己为什么不去天堂?那些发号施令的人为什么不去天堂?刘春玲和那些跟她一样无辜的人,完全丧失了理智,她们心里装着的只有“圆满”,脑子里想着的只有“师父”的话。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李洪志利用了她们的无知,暗示她们去献身“大法”。可怜的刘春玲,恐怕失去“最后的得法机会”,恐怕被“慈悲的师父”抛弃,恐怕以前的修炼化为乌有,放弃了拥有的一切,牵着小思影走向生命的尽头。 
  法轮功用虚假的承诺欺骗人。13年前,刘春玲等人选择自焚,是想体验真正的“圆满”,是为了“证实法的存在”。李洪志一遍遍地叫嚷“走向圆满”,可是,当刘春玲母女放弃所有之后,却并未得到一句“圆满”的认定。难道她们这样做还不算“放下执著”吗?李洪志口口声声说“师父有无数法身”、“弟子在哪里都能受到保护”,可“师父”为什么没有保护这些自焚的人呢? 
  法轮功用卑鄙的手段戏弄人。在那次自焚中,小思影和妈妈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郝慧君、陈果母女被烧得双手残疾、面目全非、惨不忍睹。法轮功残害了无辜,不但没有丝毫的忏悔,反而一再地推脱责任。先是指使“御用媒体”否认七名自焚者是“大法弟子”,把法轮功跟自焚者划清界限;而后又发布《“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无耻地把责任推向别人。更加令人发指的是,为了掩饰自身的邪恶,它竟然对自焚者实施人身攻击,诬蔑刘春玲是妓女!卑鄙的法轮功,害人的伎俩何其多! 
  法轮功,就是杀人的恶魔!就是它,害死了小思影和她的妈妈!当年自焚的组织者王进东、薛红军可以作证,被严重烧伤的陈果母女可以作证,无数的知情者可以作证!事实确凿,休想抵赖! 
  如果小思影还活在世上,就已经25岁了。她的同学和伙伴们都已经羽翼丰满,开始用智慧和双手编织自己的多彩生活。可是,对可怜的小思影来说,哪怕是再呼吸一口清新的空气、再沐浴一次温暖的阳光,也都成了永远的奢望。这都是法轮功造的孽!

还原天安门自焚惨案真相



  再过几天,就又到了“1·23”这个特殊的日子。13年前的1月23日,7名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制造了“1·23”天安门自焚惨案这么多年来,法轮功一直对该事件百般抵赖,祸首李洪志依然逍遥法外。在此,笔者以概括“四个三”的方法,试图还原“1·23”自焚惨案的真相。 
  自焚惨案源于三悖论 
    为了强化对弟子的思维控制,李洪志炮制了大量的歪理邪说。其中关于肉身、元神和死亡的三个悖论,直接引发了自焚悲剧 
  一是“肉身无用论”洪志在“经文”中说:“人肉身的表面──后天形成的身体,其实什么都不是。”“人的肉身是最肮脏的。是根本就不能带到天上去的,所以你修的再好也不行,你具备不了天上那么纯洁、那么圣洁,达不到那种状态。”“在这个宇宙中,过去有许许多多修炼形式和不同天体的天国世界,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他们都不要身体的。不是说都视肉体那么好,很多天国根本就不允许你带身体回去的。你们带回去就等于破坏了那里的法。”以无用、肮脏、破坏法等字眼,来暗示信徒摒弃肉身。 
  二是“元神不灭论”李洪志捏造出“主元神”、“副元神”等概念,并鼓吹“元神不灭”:“我们讲元神不灭,这也不是什么迷信。我们这个物质身体细胞蜕去之后,而在另外物质空间里存在的更小的分子成份却没有灭掉,它只不过蜕去了一个壳。”“我们在高层次上看,人死了,元神不灭”;“人死亡了只是你最大一层分子,就是人的躯壳,表面这层分子在这个空间中死亡了,脱掉了,而你真正的由微观物质构成的身体怎么会死亡呢?”言下之意,“元神”才是生命的根本,肉体根本算不了什么。 
  三是“死亡福报论”李洪志恶意地强调死亡对人是一种解脱,会得到福报:“人在死亡的那一瞬间没有害怕的感觉,恰恰相反却突然感觉到有一种解脱感,有一种潜在的兴奋感;有的人觉得自己一下子没有身体的束缚了,轻飘飘地非常美妙地飘了起来。”“因为你的死,因此而得到上天的福报,这不是转化成了一件更好的好事吗?”既然死亡如此美妙,又能得到丰厚回报,就骗得信徒们义无反顾地慷慨赴死了。 
  自焚惨案后续项恶行 
    自焚事件发生当天,法轮功发言人张接受了自家媒体“独家”专访,直接否认与自焚有关,称“法轮功的基本原则是‘真、善、忍’,而且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老师教导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杀生行为,包括自杀”后续实施了三项令人发指的恶行。 
  一是大肆抹黑。死者刘春玲被说成是“三陪女”,“曾不时殴打老母和幼女”。刘思影去世后被诬称“失去利用价值”,“被疑似杀人灭口”。陈果母女接受了美国反邪教专家和中国关爱协会工作人员的采访,法轮功媒体开始恶意中伤,称陈果母女“已成行尸走肉十年了”,“郝惠君与陈果母女从此只为煽动民众仇恨而活着,成为迫害法轮功的政治标本。” 
  二是实施攻击。2005年2月6日,法轮功媒体发表《中共新一轮构陷美联社上当》一文,声称从河南当地知情者了解的信息,“薛红军平时抽烟、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王娟母女被关押在郑州女子劳教所期间,经常打骂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不少人都被此二人打过耳光”,不但撇清薛红军等人跟法轮功的关系,还将其及家人说得罪大恶极。 
  三是栽赃嫁祸。2003年5月,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组织”撰写并发布“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宣称“‘1·23’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把“1·23”自焚事件改编成电影《伪火》,蓄意煽动弟子与中国政府的对立情绪。 
  自焚惨案导致三方受害 
    自焚惨案中,凡参与者都成为受害人,都笼上永挥之不去的阴影。 
    一是死者催人泪下刘春玲、刘思影母在“1·23”自焚事件中付出了生命。特别是年幼的刘思影全身烧伤达40%,虽经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严重于2001年3月17日不幸身亡。生前她说,“1月15日那天,妈妈说,她脑子里突然有了自焚‘圆满’的念头。妈妈还问我敢不敢。我对妈妈说,你要是走了,我跟谁过呀。我只有跟着你,我是你的一个小尾巴。”她还说,“我想回家,我要找妈妈!我还想老师、同学,我要上学。我得赶紧补课,不然,同学们都上六年级了,我就落下来了。”就算铁石心肠之人听了也要动容落泪。 
  二是幸存者生不如死王进东、郝惠君、陈果三人被烧得面目全非,惨不忍睹。郝惠君应有的丰韵和长年从事音乐工作积淀的美丽大方的素养已荡然无存,也看不到年长母亲应有的慈祥头发、眉毛、鼻子、嘴唇和耳朵都没有了踪影,眼睛也让烧化的皮肤粘连住,只有右眼还残留一个小洞,双手也不翼而飞。而陈果本应是出落得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却像一个可怜的小木偶似的,有时会控制不住自己打她的妈妈,郝惠君则要求政府给自己处以死刑。 
  三是未遂者良心刘云芳、薜红军虽然没有被烧,而且四肢健全,但内心的愧疚之情无时无刻不在拷问着他们的良知。刘云芳说:“这个责任是我脱不开的。真的,我现在负罪感可厉害。要是我能死了能把她们(郝惠君母女)换回原来的身体,我真去!”薜红军在接受采访时说:“我最对不住的就是王进东。当初是我介绍他练功的,刚开始他不想练,我找他好多次劝他,他才练的。我不给他‘弘法’,他不会练功,也不会去自焚。” 
  自焚惨案受到三重谴责 
    是非自有公断。法轮功残害生命铁证如山,谴责之声如排山倒海般不可抵挡。 
  一是当事人及其亲人的谴责自焚中被严重烧伤的王进东说,“李洪志不择手段地敛财,为了猎取更大的利益,他到处传播精神瘟疫来毒害同胞,全然不顾廉耻与良心……李洪志之流的心是黑的。”刘春玲的养母霍秀珍老太太向记者控诉,“李洪志和‘法轮功’真是害人不浅,害了她母女俩。我一想起那未成年的小外孙女就心如刀割!” 
  二是西方媒体的谴责2011年1月,美国邪教问题专家瑞克·罗斯对幸存者陈果等进行了采访,在其文章中,他不仅向人们描述了陈果母女的真实处境、心态变化,还将法轮功定性为邪教,并剖析了惨剧发生的原因以及邪教危害,“法轮功选择了试图将责任推到别人身上,而不承认正是由于它激烈的反政府言论才促成了这场惨剧”,“一个组织的教义和练习能够危及批判性思维,损害理性思考,这就是为何这个组织被称之为邪教”。而在此之前,路透社和美联社也分别对自焚参者进行了实地采访,一致对法轮功予以谴责。 
  三是反邪斗士的谴责2012年11月,河南省反邪教协会组织部分专家、反邪教志愿者和热心网友“1·23”自焚惨案展开座谈,网友沈雁冰说,造成所 有这一切的,都是因为法轮功,因为李洪志的蛊惑。让人在震撼之余,更多的是愤怒,对邪教法轮功的愤怒。反邪教志愿者茉莉说:郝慧君当时对女儿的爱被邪教所蒙蔽了。因为她的“爱”,女儿被带上邪路。”河南行政学院法学博士杨合理说:法轮功蛊惑信徒自焚公然践踏公民的健康权和生命权。这与他们自己所标榜的思想主张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对此,我们应保持高度的清醒与警觉。   
  时间湮没不了真相,时间也改变不了真相。重温那段沉痛历史,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法轮功的罪行,认清李洪志的丑恶面目

法轮功自焚背后的道德审视(图)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曾发生了一起7名法轮功修炼者集体自焚惨剧。十三年,那浓烟滚滚的场面,撕心裂肺的惨叫声,悔恨哀怜的呼救声早已散去;十三年,事实早已彰显,自焚的原因也早已明了。但罪魁祸首的法轮功组织却依然在不厌其烦的炒作,宣称“‘1·23’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继续煽动弟子与中国政府的对立,强化西方民众对中国政府的负面情绪。但这种狡辩的后果往往是,谎言非但变不成真理,反而让世人更彻底看穿法轮功组织“伪道德”背后的邪教本质。
  ——“自焚”背弃了道德的“分水岭” 
  善恶有别,是一个既浅显又质朴的真理。善就是善,恶即是恶,截然相反的善恶中间绝对没有任何的灰色地带。但这对于法轮功组织而言,李洪志一个“反理说”早已背弃了道德的“分水岭”“三界当初造的时候就是反着造的,这里没有正理……它是反理,行为、形式都是反的。世人认为的香的那边是臭的,人认为的好事可能在那边都是坏事”。法轮功极力否认7名“自焚”者的练习者身份正好证实这一点。其实,自焚者的法轮功身份早已人证物证俱在,美国的主流媒体CNN自焚现场的录像是铁的物证,自焚事件幸存者薛红军、王进东、陈果等人是铁的人证,西方主流媒体美联社、《时代周刊》、路透社等对自焚事件客观报道是铁的旁证。可法轮功组织却以其“反理说”为根据,千般狡辩,万般抵赖。自焚案发生后不到10天时间,法轮功媒体就发表了《“天安门广场自焚”疑点大全》,公布所谓的12大“疑点”,把因法轮功而引发的自焚事件的责任全推给中国政府。2003年5月,法轮功又组织“追查迫害法轮功组织”撰写并发布“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宣称“‘1·23’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接着又利用悲惨事件煽动人们情绪,把“1·23”自焚事件改编成电影《伪火》,煽动弟子与中国政府的对立。如此把事实当谎言,谎言当真相的作派,再联想李洪志吹嘘的法轮功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我们的学法环境……所讲出的话都是高尚的,都是一个难得的最纯净的环境”等等“法理”,早已把“法轮道德”背后的龌龊与丑恶曝光于天下! 
   
   图一:天安门自焚现场 
   ——“自焚”颠覆了道德的准则 
   毋庸置言,扶贫济困、诚信为本、尊重事实等人类的共同的道德准则早已没有了阶级的区分、群体的界限、国别的限制。但在法轮功的道德词典中,法轮功成了区分道德准则的唯一分界线,同情法轮功,这就是善行;反对法轮功,哪怕是对法轮功有些微词,便是不折不扣的恶行。自焚事件发生后,法轮功对待客观报道该事实的西方主流媒体的态度就是例证。2005年1月21日,美联社发表记者AudraAng发表了一篇《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的通稿,法轮功媒体竟然群起而攻之,大骂“美联社却屈服于中共老流氓的压力,做了回地地道道的小流氓”,“美联社被中共利用,为中共谎言传声”,“美联社表现得如此卑躬屈膝,到底从中共得到多少经济利益?某些西方媒体为取悦中共的所作所为太过分了”。2013年10月28日,北京天安门广场发生恐怖袭击案后,西方媒体在报道时顺带重提了2001年的自焚事件。这引起了法轮功极大不满,发表所谓的声明,点名要求西方部分主流媒体更正“错误”报道。这次被法轮功点名批评的西方主流媒体包括《今日美国》、《经济学家》和路透社等,原因是他们的报道直述自焚者为法轮功信徒。如果我们再行追溯,法轮功此种行径早已不胜枚举。你要是发表对法轮功不利的言论我就群起而攻之,搅得你天翻地覆,不得安宁。加拿大《华侨时报》因刊登原法轮功人员何兵的自述而被法轮功起诉;《纽约时报》记者EricKonigsberg因发表了《一场有人难以看下去的中国文化演出》的新闻特写被法轮功媒体骂成“恶名昭彰,丝毫没有人性”……。这就是法轮功所谓的“法轮道德”,这里面早已没有了道德的概念与准则,有的只是无尽的虚伪、邪性与无耻! 
   
  图二:天安门自焚事件参与者王进东接受媒体采访 
  ——“自焚”摒弃了道德的底线 
  在自焚事件中,最让善良之人难以容忍的事便是法轮功对自焚者本人毫无底线的诋毁与谩骂。按常理推断,自焚事件的7名法轮功练习者当之无愧属于“精進”弟子,为了达到李洪志所说的“连生死都放的下”、“去掉一切常人执著,包括对人的生命的执著”、“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去掉最后的执著,你们在修炼中所完成的一切已经成就了你们未来无限美好与神圣的果位”的要求,这些练习者不惜引火自焚,最终导致2死3伤的惨重结局。更令人痛惜的是,死者中有年仅12岁的刘思影,伤者中有曾经青春靓丽,才华横溢,如今面目全非、惨不忍睹的中央音乐学院学生陈果。而他们这种为了法轮功甘于赴死的“壮举”,非但没有唤起法轮功及李洪志的同情,反而把一盆盆脏水毫无底线的泼向了7名当事人。惨案发生后,作为罪魁祸首的李洪志第一时间通过其代言人张尔平撇清自己与7名练习者的关系,“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2005年2月6日,法轮功媒体发表《中共新一轮构陷美联社上当——走近“天安门自焚”参与者薛红军、“王进东”一家三口何许人》的文章,声称从河南当地知情者了解的信息“薛红军平时抽烟、赌博、无所事事,在正经人眼里根本就是一个地痞”;“王娟母女被关押在郑州女子劳教所期间,经常打骂被非法关押在那里的法轮功学员,不少人都被此二人打过耳光”。更令人发指的是,2011年法轮功媒体明慧网竟然发表《自焚伪案挡不住真相广传》等文章,把痴迷法轮功并因此自焚身亡的刘春玲一会被说成是“三陪女”,“她有毛病”……。一边在天天诋毁着人类道德,要挽救人类道德,一边又在毫无顾忌的破坏着人类道德,这就是法轮功!这就是所谓的“法轮道德”!。只要能混淆视听,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他们的道德中是从来没有底线,也不需要底线,更不在乎底线的!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人们将从魔鬼那儿获得道德的教训”,“自焚”事件对法轮功的道德审视正是我们从法轮功媒体那里获得的道德教训! 
   
  图三:自焚前后陈果相貌的对比 

法轮功关于自焚的抵赖屡屡败北



  “1.23自焚事件”发生了13年,法轮功千方百计抵赖了13年,其中原因不难理解,它们既害怕人们找到幕后真凶,也害怕人们看清法轮功的邪教本质,使李洪志一伙成为过街老鼠。唯物辩证法告诉人们,事实真相具有恒定性,不因抵赖而改变。法轮功企图用抵赖掩盖事实真相,注定会屡屡败北,请看相关事实。 
  “发言人”不敌“当事人” 
  事实表明,法轮功对它们一手策划的“1.23自焚事件”始终保持高度关注,得知刘云芳、薜红军现场放弃自焚、其他自焚者被救起时,法轮功顿时乱了方寸,第一反应是如何划清关系。“1.23自焚事件”发生不到两小时,法轮功推出“发言人”张尔平放话,声称“所谓自焚人士与我们法轮功根本无关,这仅仅是栽赃陷害我们的一种手段。”略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自焚事件”发生才两个小时,法轮功既没有现场调查,又没时间进行求证,直接抛出“与法轮功根本无关”的说辞,抵赖的动机一目了然。 
  用之于前,弃之于后,法轮功不承认参与自焚的是法轮功弟子,可能吗?当得知法轮功“一口否认”时,组织者刘云芳和薜红军据实反驳,把真相告诉世人。刘云芳说,“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薛红军说,“我们这些人都是普通的法轮功弟子,经济上是不宽裕,但如果当时不是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盲目轻信,别说是给10万、15万,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去自焚呀?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命都没有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呀?”刘云芳从情感上、薜红军从常识上将法轮功“发言人”的抵赖驳倒。 
  事实也正是这样,法轮功抵赖“1.23自焚事件”想出的招式并不少,但它们从不敢直面要求作证的“当事人”刘云芳,可见“第一见证人”点了法轮功的死穴。  
  “专题调查”不敌“新闻调查” 
  有调查才有发言权,深通抵赖之道的法轮功自知“一口否认”没有任何说服力,反而会引来更多质疑。为了消除人们的质疑,法轮功2003515日由“追查迫害法轮功组织”发布所谓的“天安门自焚调查报告”,不顾事实地声称“这是首次由科学鉴定证实此事件是中国官方诬陷法轮功的一个阴谋”。其实,这是法轮功使出的“障眼法”,它们推出“追查迫害法轮功组织”,打着“调查”的幌子欺骗世人,以达到掩盖真相、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的目的。 
  让法轮功没想到,包括西方媒体在内的多家新闻机构也对“1.23自焚事件”展开了调查,并及时把真相告诉世人。200444日,法国路透社采访“1.23自焚事件”当事人后发布《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专稿,明确表示“三名烧伤的受害者都谴责法轮功是邪教,呼吁反对法轮功……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指出法轮功策划了“1.23自焚事件”。2005121日,美联社记者实地采访后发表《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一文,文中特别提到,“是法轮功和李洪志毁了我(王进东)”,指出法轮功是残害生命的幕后黑手。 
  与法轮功的“专题报告”相比,媒体的调查直接面见了当事人,是真正的调查,具有无可辩驳性。当路透社和美联社的调查结论公布后,法轮功从不敢做出正面回应,自认败北了事。   
  “滋扰活动”不敌“正义行为” 
  1.23自焚事件”发生后,引起全世界人们的关注,谁都希望知道事件的真相是什么。2002417日,第57届联合国人权大会在日内瓦召开,主办方邀请自焚参与者王进东的女儿王娟出席,在会场上把事实真相告诉世人。得知消息的法轮功慌了神,它们在人权会场外面,组织弟子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举办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图片展,企图误导世人。不仅如此,部分弟子还冲进会场,高喊“污蔑法轮功的滚出会场”、抢夺王娟的发言稿,等等。 
  作为自焚参与者王进东的女儿,父亲被法轮功教唆自焚,被烧得面目全非,内心何等悲痛!当她看到法轮功的“滋扰活动”时,“真想一下子掀了他们的桌子,撕了他们的传单……”。正义自在人心,会议主办方也没有给法轮功好脸色,当法轮功组织弟子前去滋扰时,他们毫不客气地让法轮功“滚出去”,滋事弟子只好灰溜溜的收场。王娟站在神圣的发言席上,以个人的遭遇和家庭的惨剧向世界讲述了“1.23自焚事件”的真相,随着“以上事实告诉大家,我父亲王进东当时为了所谓的‘圆满’,轻信了法轮功头目李洪志所谓的放下生死,抛弃执著的鬼话,参与了自焚事件……,这一切的祸根在法轮功,罪魁祸首是李洪志”结论的说出,会场所有人陷入深深的深思。 
  从“污蔑法轮功的滚出会场”到法轮功自己“滚出会场”,巨大的落差给法轮功上了生动一课——“滋扰活动”永远敌不过“正义行为”。  
  可以这样说,“1.23自焚事件”是法轮功跨不过的“铁门槛”、解不开的心结,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还会继续抵赖下去。当然,无论法轮功怎么抵赖,都改变不了屡屡败北的结局,因为真相不可改变,正义永在人们心中。 

法轮功不敢与自焚者当面对质



  伸手打人、缩手不认,是法轮功通常做法,最典型的例子是对“1.23自焚事件”的抵赖。“1.23自焚事件”发生13以来,法轮功从坚决否认、推出“疑点大全”到抛出“调查报告”、拍摄“伪火”混淆视听等,有组织、有计划地搞了一系列抵赖丑行。但是,心里有鬼的法轮功一直不敢对质“当事人”,这不仅使它们的抵赖苍白无力,而且丑态百出。 
  首先,不敢直面“组织者”。谁在幕后策划了“1.23自焚事件”,当然是李洪志无疑;谁在具体组织“1.23自焚事件”?据当事弟子交待是刘云芳、薜红军二人。具体“组织者”如何看待“1.23自焚事件”?是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法轮功无法回避的“铁门槛”。组织者刘云芳听到法轮功抛出“参与者不是法轮功弟子”的说法时,深感上当受骗,她说:“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从情感上将法轮功的抵赖驳倒。另一名组织者薛红军说:“我们这些人都是普通的法轮功弟子,经济上是不宽裕,但如果当时不是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盲目轻信,别说是给10万、15万,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去自焚呀?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命都没有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呀?”,从常识上把法轮功的抵赖击垮。法轮功要想抵赖,刘云芳、薜红军二人的观点不能绕过,事到如今,可曾见法轮功与刘云芳等“组织者”对质?没有,一直都没有。是法轮功不知道吗?显然不是,是它们根本不敢面对具体“组织者”,害怕更多的真相被曝光。连具体的“组织者”都不敢面对,这样的抵赖能说服谁? 
  其次,不敢直面“受害者”。1·23自焚事件”造成两死三残的严重后果,死亡者成为法轮冤魂在阴槽地府中无声地哭泣,幸存者用血与泪控诉着法轮功惨绝人寰的罪恶,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特别是郝惠君等幸存者,既是“1.23自焚事件”的参与者,也是法轮功罪恶的见证者,她们是最重要的“第一证人”。关于“1.23自焚事件”的真相,郝惠君认为是“护法”,“在法轮功中间出现了到天安门广场去护法的当时这种情况……去自焚就是最好高的境界了,也是舍尽了”;关于法轮功的抵赖,郝惠君等认为是造谣,“附近的居民,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是一个练法轮功的,所以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关于沉重教训,郝惠君只希望痴迷弟子早醒悟,“那些修炼太深的法轮功练习者,希望他们能够赶快警醒过来,别在痴迷地走下去了,练这个功的最终结果就是害人害已害国家,我希望他们能够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等等。第一“见证人”带有血泪的控诉,具有无可辩驳性。十三年来,法轮功抵赖的招式不断抛出,可有那一次面对了“1.23自焚事件”的“受害者”?不敢直面“受害者”的抵赖,又说明了什么呢? 
  还有,不敢直面“调查者”。1·23自焚事件”的发生,把法轮功推到了风口浪尖,引来众多媒体采访报道,由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把深刻的教训告诉世人。由于法轮功声称国内媒体受中共控制,在此特举与法轮功主子关系密切的西方媒体调查结论为证,看看“第三者”的调查结论。法国路透社现场采访“1·23自焚事件”的幸存者,并于200444日发布《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一文,明确表示“三名烧伤的受害者都谴责法轮功是邪教,呼吁反对法轮功……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美联社实地采访后,也于2005121日发表《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专刊,文中特别提到,“是法轮功和李洪志毁了我(王进东)”。两家的调查结论表明,李洪志一手策划了“1.23自焚事件”,是幕后真正凶的元凶,参与自焚的弟子是最大的受害者。法轮功既然抵赖,有必要对两家媒体的调查做出回应。可是,人们并没有看到法轮功一篇回应文章、也未见法轮功将两家报道真相的媒体告上法庭、更没有看到李洪志组织弟子前去“讲真相”。这说明什么?说明路透社等知名媒体点了法轮功的“死穴”,法轮功无可回应也不敢回应,只能装作没有看见。既然不敢直面“调查者”,这样的抵赖恰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事实最有说服力,笔者的据实说话直指法轮功的痛处,法轮功若有不服,请拿出具体行动来。再次重申,组织者薜红军目前能够找得到、郝惠君母女当前正在美国做恢复手术、路透社等媒体的调查文章仍有据可查……可是,法轮功敢对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