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手打人、缩手不认,是法轮功通常做法,最典型的例子是对“1.23自焚事件”的抵赖。“1.23自焚事件”发生13以来,法轮功从坚决否认、推出“疑点大全”到抛出“调查报告”、拍摄“伪火”混淆视听等,有组织、有计划地搞了一系列抵赖丑行。但是,心里有鬼的法轮功一直不敢对质“当事人”,这不仅使它们的抵赖苍白无力,而且丑态百出。
首先,不敢直面“组织者”。谁在幕后策划了“1.23自焚事件”,当然是李洪志无疑;谁在具体组织“1.23自焚事件”?据当事弟子交待是刘云芳、薜红军二人。具体“组织者”如何看待“1.23自焚事件”?是所有问题的关键,也是法轮功无法回避的“铁门槛”。组织者刘云芳听到法轮功抛出“参与者不是法轮功弟子”的说法时,深感上当受骗,她说:“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如今,醒悟后的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从情感上将法轮功的抵赖驳倒。另一名组织者薛红军说:“我们这些人都是普通的法轮功弟子,经济上是不宽裕,但如果当时不是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盲目轻信,别说是给10万、15万,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去自焚呀?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命都没有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呀?”,从常识上把法轮功的抵赖击垮。法轮功要想抵赖,刘云芳、薜红军二人的观点不能绕过,事到如今,可曾见法轮功与刘云芳等“组织者”对质?没有,一直都没有。是法轮功不知道吗?显然不是,是它们根本不敢面对具体“组织者”,害怕更多的真相被曝光。连具体的“组织者”都不敢面对,这样的抵赖能说服谁?
其次,不敢直面“受害者”。“1·23自焚事件”造成两死三残的严重后果,死亡者成为法轮冤魂在阴槽地府中无声地哭泣,幸存者用血与泪控诉着法轮功惨绝人寰的罪恶,这一切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特别是郝惠君等幸存者,既是“1.23自焚事件”的参与者,也是法轮功罪恶的见证者,她们是最重要的“第一证人”。关于“1.23自焚事件”的真相,郝惠君认为是“护法”,“在法轮功中间出现了到天安门广场去护法的当时这种情况……去自焚就是最好高的境界了,也是舍尽了”;关于法轮功的抵赖,郝惠君等认为是造谣,“附近的居民,我们学校的老师,都可以证明我是一个练法轮功的,所以这种说法,纯粹是造谣”;关于沉重教训,郝惠君只希望痴迷弟子早醒悟,“那些修炼太深的法轮功练习者,希望他们能够赶快警醒过来,别在痴迷地走下去了,练这个功的最终结果就是害人害已害国家,我希望他们能够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等等。第一“见证人”带有血泪的控诉,具有无可辩驳性。十三年来,法轮功抵赖的招式不断抛出,可有那一次面对了“1.23自焚事件”的“受害者”?不敢直面“受害者”的抵赖,又说明了什么呢?
还有,不敢直面“调查者”。“1·23自焚事件”的发生,把法轮功推到了风口浪尖,引来众多媒体采访报道,由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把深刻的教训告诉世人。由于法轮功声称国内媒体受中共控制,在此特举与法轮功主子关系密切的西方媒体调查结论为证,看看“第三者”的调查结论。法国路透社现场采访“1·23自焚事件”的幸存者,并于2004年4月4日发布《路透社记者亲访法轮功自焚幸存者》一文,明确表示“三名烧伤的受害者都谴责法轮功是邪教,呼吁反对法轮功……王进东坚决否认他被政府收买操作这一事件的指控……至于我是不是一个法轮功练习者,并不需要其他人来说。我为我的愚昧与盲信感到耻辱”;美联社实地采访后,也于2005年1月21日发表《天安门集体自焚案参与者接受媒体采访》专刊,文中特别提到,“是法轮功和李洪志毁了我(王进东)”。两家的调查结论表明,李洪志一手策划了“1.23自焚事件”,是幕后真正凶的元凶,参与自焚的弟子是最大的受害者。法轮功既然抵赖,有必要对两家媒体的调查做出回应。可是,人们并没有看到法轮功一篇回应文章、也未见法轮功将两家报道真相的媒体告上法庭、更没有看到李洪志组织弟子前去“讲真相”。这说明什么?说明路透社等知名媒体点了法轮功的“死穴”,法轮功无可回应也不敢回应,只能装作没有看见。既然不敢直面“调查者”,这样的抵赖恰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事实最有说服力,笔者的据实说话直指法轮功的痛处,法轮功若有不服,请拿出具体行动来。再次重申,组织者薜红军目前能够找得到、郝惠君母女当前正在美国做恢复手术、路透社等媒体的调查文章仍有据可查……可是,法轮功敢对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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