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第一个除夕,在李洪志“放下生死”、“升天”、“圆满”妖言蛊惑下,几名“法轮功”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自焚事件。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起自焚事件完全是李洪志对“法轮功”痴迷者进行蛊惑、唆使和直接精神控制的结果,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有计划、有步骤的罪恶活动。
2001年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刘云芳、薛红军等人依法批准逮捕,另一名直接组织者王进东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精神控制诱人疯狂
近两三年间,在河南开封市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中,流传着一个“大法大弟子”的离奇故事:他宣称“开了天目”,能看到“另外空间生命和物质的存在方式”;自称是李洪志“十大弟子”之一。
他还四处散布:1997年9月的一天子夜,他正在练功时,“师父”用立体声将四句诗打入脑中,并让他立即到湖边拜谒。顿时,一股神奇的力量使他穿墙破壁,踏水而行。见到“师父”后,连磕3个响头,“师父”摸着他的头说:“缘份……”
这个荒诞故事的主角,就是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法轮功”顽固分子刘云芳。
今年57岁的刘云芳,原是开封市一家工厂的工人,近年来靠修理电器、打零工生活,1997年开始迷恋“法轮功”。他的妻子李秋莉说,“老刘平时性格内向,练习‘法轮功’后更是少言寡语,能挣的钱也不想挣了,成天家务活不干,与家人也无法沟通。”
疯狂痴迷“法轮功”的刘云芳,将心思全部投入对“师父”李洪志的顶礼膜拜,沉溺于其歪理邪说之中,编造了子虚乌有的痴言梦语。他经常炫耀,“‘师父’的书籍是我修炼的重要内容,几十遍几十遍地学,每个字都很珍贵,我做什么事都是为‘大法’做的。”吹嘘自己亲受“师父”召见,悟得大法精髓,还谎称“要想跟随师父走,请找一个人。”实际上在暗示此人就是刘云芳他自己。周围的“法轮功”练习者听得如醉如痴,不知不觉间陷入了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疯狂,以能接近刘云芳为荣。
2000年5、6月间,已成“过街老鼠”的李洪志连续抛出多篇“经文”,煽动中毒较深的练习者“顶着压力走出来”,充当其与政府和法律对抗的“炮灰”和牺牲品。在《走向圆满》的“经文”中,李洪志甚至赤裸裸地叫嚣,只有“真正地将整个生命溶(融)于法中”,才能“走向圆满”。
李洪志的险恶用心,刘云芳自然心领神会。同年5月,刘云芳在自己打工的油漆店,对同在开封的“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郝惠君、薛红军等人兴奋地说,“我悟到‘圆满’了。‘圆满’就是什么都要放弃,人‘圆满’后能白日飞升,直奔‘天堂’。”
6月的一天,在王进东打工的聚宝斋书画店,刘云芳又向几个“功友”描述了他看到的“圆满”情景。在场的人说,“老刘大法修得好,悟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在这次聚会中,刘云芳提出把自己悟到的“圆满”写出来散发。王进东的女儿王娟当即整理出一篇题为《圆满》的邪教宣传品。在结尾,刘云芳特意将落款写成硕大的“大法弟子”字样,暗示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李洪志的“大弟子”。
2000年8月以来,急于显示能量的李洪志加紧活动,在抛出《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经文”后,还公开参加了在美国旧金山和北美大湖区举办的所谓“心得交流会”和“法会”。他宣称“现在是最后修炼、得法的机会”,是“真正圆满”的最后期限,煽动痴迷者在世纪之交“修成正果”。
与李洪志“升天”、“圆满”的煽动遥相呼应,刘云芳“悟”到的“层次”也不断攀升。不久,刘云芳突然神秘宣称,“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着火后,我的‘佛体’就出现了,口里喷着火,一瞬间光芒万丈。”
刘云芳将这段胡言乱语告诉了能说会道的“功友”薛红军,并叮嘱说,“‘师父’在《转法轮》中提到,只要心境够了,自然就会悟到这些。”薛红军被“法到人间”的幻境深深吸引,马上添油加醋地在“法轮功”练习者中传播。
受李洪志不断“上层次”的诱导,王进东也亦步亦趋。去年12月下旬,他公开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并明确提出,“自焚‘圆满’的最佳时刻应选农历除夕。”
在人类欢庆新世纪之际,李洪志却抛出《忍无可忍》的“经文”,煽动痴迷者为“大法”而舍尽一切。这一“经文”,令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更加狂热。2001年1月10日,刘云芳、王进东、薛红军、郝惠君等人再次聚集,争相表白自己又上了一个“层次”。他们共同表示,1月23日农历除夕这天,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
薛红军还提出,“要多组织一些人去天安门广场自焚,人越多‘法轮功’‘气场’就越强。”这个建议当即得到了这些痴迷者的赞同。
按照分工,刘云芳、王进东分头通知了“法轮功”痴迷者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郝惠君打电话给正在北京上学、同样痴迷“法轮功”的女儿陈果,动员她一起“圆满”。
密谋筹划命丧“天国”
按照李洪志“经文”的暗示,在确定了“圆满”的方式和日期后,刘云芳、王进东等人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准备。王进东主张“自焚最好用汽油”,在字画店打工的他又献上一计,“用装画轴的长塑料袋装汽油,绑在身上不容易被发现。用刀片一划,就能洒遍全身。”众人商定,为了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提前一周进京。
2001年1月14日,郝惠君交给王进东1000元钱,让他购买去北京的火车票。王进东拿出其中的800元找到刘春玲,称自己行动不方便,让她去办。刘春玲随即购买了6张16日19时从郑州开往北京的1488次火车票。拿到车票后,郝惠君又与陈果联系,约定1月17日8时在中央音乐学院附近的公共汽车站会合。
1月16日,刘云芳、王进东、郝惠君、刘葆荣,以及12岁的刘思影和她的母亲刘春玲等6人登上了1488次列车。火车启动时,前来送行的薛红军与他们相约:“天堂见。”
次日凌晨5时许,刘云芳一伙到达北京西站,径直与陈果会合。随后他们来到石景山区古城路56号楼一名北京“法轮功”痴迷者的住处。当天,在“法轮功”人员的安排下,他们分3批转移到京郊门头沟区城子西街18楼一套单元房内。在这里,刘云芳、王进东等人为实施除夕的疯狂行动作最后的准备。
18日上午10时,王进东和刘云芳乘坐出租车,到宣武区新华街“天畅轩”工艺美术商店,购买了40米包装画轴用的长塑料袋。而后,两人来到天安门广场,观察情况。早在去年11月10日,他俩就曾专程从开封到这里“踩点”,当时还携带了自制的一幅8米长、缀有黄绸花边的巨型横幅,准备“如果有机会,就到广场上亮亮相”。
19日,王进东、刘云芳等7人在藏匿的住处,将长塑料袋剪成一米多长的小段,扎住口后注水做试验。第二天上午,王进东与刘云芳又到“天畅轩”买了40米塑料袋。期间,他们还发给每人两个用来割塑料袋的刀片和打火机。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迹,他们深居简出,吃的大都是从开封带来的方便面、饼、咸菜,偶尔到附近超市买一些方便食品。即便是开封的“功友”打来电话,郝惠君也严厉斥责:“以后别往这打电话了,如果被发现我们就不能成功了。”
即使是在手忙脚乱的准备期间,这伙痴迷者仍念念不忘醉心交流进“天堂”后的“美好滋味”。刘云芳对刘思影说,“天堂里全是金子”;“‘天国世界’可好啦,你这么执著,修炼好了到‘天国世界’肯定能当‘法王’”。并劝她说,“你现在的妈不是你的亲妈,你的亲妈在天上。”
刘云芳、王进东还把这次来京自焚“圆满”的想法告诉了同样痴迷“法轮功”的首钢职工刘秀芹。刘秀芹听后很激动,连声说,“你们已经到了很高的层次。”并欣然应允,为他们提供了分灌汽油的房间。
22日上午8时许,刘云芳、王进东买了满满40升汽油,并在刘秀芹提供的房间内,将汽油分装在每个长1米左右的10多个塑料袋中,并约定“23日一早取汽油袋,上午10时30分准时到天安门广场自焚。”
望着散发着刺鼻汽油味的一个个塑料袋,刘秀芹心有余悸。当晚,她又将汽油重新倒入桶中。23日上午8时许,当刘云芳、王进东等7人来取汽油袋时,刘秀芹谎称“装汽油的塑料袋渗漏”。这时,刘葆荣提议:“干脆用雪碧瓶装算了,绝对不会漏。而且雪碧与汽油颜色差不多,不容易引起怀疑。”众人连声称好。
刘秀芹当即到超市买了一箱雪碧,又找来两个空雪碧瓶,用一把破水壶,将汽油分灌进14个雪碧瓶中。为了不引起注意,刘秀芹给每人身上喷洒了香水。他们最后确定,下午2时30分准时在天安门广场自焚。
即将“升天”、“圆满”的兴奋冲昏了7名痴迷者的头脑,他们异常亢奋,相互握手,共祝“天上见!”并将随身携带的5000多元钱,以及身份证、衣物等全部留给了刘秀芹。“升天”心切的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刚一出门,就匆匆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天安门广场,等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3人下楼时,她们早已不见踪影。
郝惠君、刘春玲母女4人来到天安门广场后,先在历史博物馆附近的一处厕所里,将携带的汽油全部浇洒在身上,而后来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北面。10多分钟后,刘云芳、王进东等人乘坐的出租车也来到天安门广场西侧。不久,烈焰腾升,黑烟翻滚,一起愚昧、疯狂的惨剧发生了……
惨痛结局罪孽深重
一直以“法轮大法大弟子”自居、直接组织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刘云芳,在除夕的天安门广场上却没能像郝惠君、陈果等“法轮功”痴迷者那样“执著”,按事先约定自焚“圆满”,甚至连一滴汽油也没有洒在身上。
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刘云芳讪笑着为自己的言行不一做着辩解。
“我不自焚,那是因为‘师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这张嘴来说话。”
“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郝惠君他们?”
“他们都比我的‘心性’高,他们自焚是真正‘圆满’了。我的层次还不够,所以打消了自焚的念头。”
就是这个为邪教“法轮功”忙前跑后、对李洪志奉若神明的刘云芳,一再鼓动别的痴迷者为“求圆满”、“上层次”铤而走险,到头来,自己却以“‘师父’有话”、“自己层次不够”为借口,轻飘飘地一推了之。刘云芳的所作所为,再一次暴露了李洪志一伙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以“法轮功”练习者的生命作筹码,煽动、蛊惑他们“放下生死”、铤而走险的丑恶嘴脸。
同样是自焚事件直接组织者,又同样口是心非、将别人推向深渊的薛红军,面对着看守所的高墙,终于发出了内心的表白。
“‘圆满’是一个肥皂泡,对没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美梦;对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噩梦。”
在谈到自己在自焚事件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时,薛红军始终避重就轻,但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还是长叹了一声,“我是一个罪人!”
得知李洪志一伙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时,薛红军激动得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
悲惨的事件虽已过去30多天,但当记者与刘思影谈起在自焚前浇洒汽油的情景时,浑身缠满纱布的刘思影仍条件反射般地干呕起来。
“好几瓶汽油呀,他们每个人都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了。当时感觉气味特别难闻,好象昏了过去。陈果姐姐见我这样,只能搀着我走路。”痛苦的回忆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剜着刘思影的心。
“1月15日那天,妈妈说,她脑子里突然有了自焚‘圆满’的念头。妈妈还问我敢不敢。我对妈妈说,你要是走了,我跟谁过呀。我只有跟着你,我是你的一个小尾巴。”
此时,刘思影的声音哽咽了。
“伤愈后,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刘思影回答说:“我想回家,我要找妈妈!我还想老师、同学,我要上学。我得赶紧补课,不然,同学们都上六年级了,我就落下来了。”
“我真后悔!”病床上的陈果一提到“法轮功”就伤心地抽泣起来,“我想家里的亲人,盼着病能赶快好。”
“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陈果慢慢回想着那痛苦的一幕。
“今后你还练‘法轮功’吗?”记者问。
“不练了。我后悔了,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后果。”
“病好了以后,你最想干什么?”
“继续上学。毕业后回河南老家,像妈妈那样当一名音乐老师。”
重度烧伤的陈果、天真无邪的刘思影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亲手点燃的邪火摧残了原本花一样的人生。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李迟介绍说,自焚事件中的4名烧伤人员,由于烧伤情况十分严重,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医院正在对他们进行抢救治疗,加紧创面处理和营养支持,以防止各种并发症的发生。
李迟说,目前,医院已先后给这4名伤者做了植皮手术,其中,烧伤最重的陈果、郝惠君还接受了双下肢大面积削痂、微粒皮移植手术。虽然这些伤者大部分烧伤创面都已得到修复,但因为烧伤创面很大,日后还可能造成全身性感染,所以他们目前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即使能保住生命,他们面部毁容也很严重,双手基本毁损,今后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质量会很差。
法网恢恢,邪教“法轮功”及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泯灭人性、残害生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血的事实也给那些至今仍痴迷“法轮功”的人员敲响了警钟: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为了亲人的幸福,不要再充当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殉葬品了。执迷不悟、追随邪教,到头来只能是祸国殃民毁自己。
2001年2月24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刘云芳、薛红军等人依法批准逮捕,另一名直接组织者王进东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精神控制诱人疯狂
近两三年间,在河南开封市一些“法轮功”痴迷者中,流传着一个“大法大弟子”的离奇故事:他宣称“开了天目”,能看到“另外空间生命和物质的存在方式”;自称是李洪志“十大弟子”之一。
他还四处散布:1997年9月的一天子夜,他正在练功时,“师父”用立体声将四句诗打入脑中,并让他立即到湖边拜谒。顿时,一股神奇的力量使他穿墙破壁,踏水而行。见到“师父”后,连磕3个响头,“师父”摸着他的头说:“缘份……”
这个荒诞故事的主角,就是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法轮功”顽固分子刘云芳。
今年57岁的刘云芳,原是开封市一家工厂的工人,近年来靠修理电器、打零工生活,1997年开始迷恋“法轮功”。他的妻子李秋莉说,“老刘平时性格内向,练习‘法轮功’后更是少言寡语,能挣的钱也不想挣了,成天家务活不干,与家人也无法沟通。”
疯狂痴迷“法轮功”的刘云芳,将心思全部投入对“师父”李洪志的顶礼膜拜,沉溺于其歪理邪说之中,编造了子虚乌有的痴言梦语。他经常炫耀,“‘师父’的书籍是我修炼的重要内容,几十遍几十遍地学,每个字都很珍贵,我做什么事都是为‘大法’做的。”吹嘘自己亲受“师父”召见,悟得大法精髓,还谎称“要想跟随师父走,请找一个人。”实际上在暗示此人就是刘云芳他自己。周围的“法轮功”练习者听得如醉如痴,不知不觉间陷入了一种病态的执著和疯狂,以能接近刘云芳为荣。
2000年5、6月间,已成“过街老鼠”的李洪志连续抛出多篇“经文”,煽动中毒较深的练习者“顶着压力走出来”,充当其与政府和法律对抗的“炮灰”和牺牲品。在《走向圆满》的“经文”中,李洪志甚至赤裸裸地叫嚣,只有“真正地将整个生命溶(融)于法中”,才能“走向圆满”。
李洪志的险恶用心,刘云芳自然心领神会。同年5月,刘云芳在自己打工的油漆店,对同在开封的“法轮功”痴迷者王进东、郝惠君、薛红军等人兴奋地说,“我悟到‘圆满’了。‘圆满’就是什么都要放弃,人‘圆满’后能白日飞升,直奔‘天堂’。”
6月的一天,在王进东打工的聚宝斋书画店,刘云芳又向几个“功友”描述了他看到的“圆满”情景。在场的人说,“老刘大法修得好,悟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
在这次聚会中,刘云芳提出把自己悟到的“圆满”写出来散发。王进东的女儿王娟当即整理出一篇题为《圆满》的邪教宣传品。在结尾,刘云芳特意将落款写成硕大的“大法弟子”字样,暗示自己就是传说中的李洪志的“大弟子”。
2000年8月以来,急于显示能量的李洪志加紧活动,在抛出《去掉最后的执著》的“经文”后,还公开参加了在美国旧金山和北美大湖区举办的所谓“心得交流会”和“法会”。他宣称“现在是最后修炼、得法的机会”,是“真正圆满”的最后期限,煽动痴迷者在世纪之交“修成正果”。
与李洪志“升天”、“圆满”的煽动遥相呼应,刘云芳“悟”到的“层次”也不断攀升。不久,刘云芳突然神秘宣称,“练功时进入了状态,悟出‘元神’带着点火工具和汽油来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着火后,我的‘佛体’就出现了,口里喷着火,一瞬间光芒万丈。”
刘云芳将这段胡言乱语告诉了能说会道的“功友”薛红军,并叮嘱说,“‘师父’在《转法轮》中提到,只要心境够了,自然就会悟到这些。”薛红军被“法到人间”的幻境深深吸引,马上添油加醋地在“法轮功”练习者中传播。
受李洪志不断“上层次”的诱导,王进东也亦步亦趋。去年12月下旬,他公开宣称自己“悟”到了必须以最高形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才能“圆满”。并明确提出,“自焚‘圆满’的最佳时刻应选农历除夕。”
在人类欢庆新世纪之际,李洪志却抛出《忍无可忍》的“经文”,煽动痴迷者为“大法”而舍尽一切。这一“经文”,令刘云芳、王进东等人更加狂热。2001年1月10日,刘云芳、王进东、薛红军、郝惠君等人再次聚集,争相表白自己又上了一个“层次”。他们共同表示,1月23日农历除夕这天,到北京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
薛红军还提出,“要多组织一些人去天安门广场自焚,人越多‘法轮功’‘气场’就越强。”这个建议当即得到了这些痴迷者的赞同。
按照分工,刘云芳、王进东分头通知了“法轮功”痴迷者刘葆荣,以及刘春玲、刘思影母女;郝惠君打电话给正在北京上学、同样痴迷“法轮功”的女儿陈果,动员她一起“圆满”。
密谋筹划命丧“天国”
按照李洪志“经文”的暗示,在确定了“圆满”的方式和日期后,刘云芳、王进东等人紧锣密鼓地开始了准备。王进东主张“自焚最好用汽油”,在字画店打工的他又献上一计,“用装画轴的长塑料袋装汽油,绑在身上不容易被发现。用刀片一划,就能洒遍全身。”众人商定,为了有充足的准备时间,提前一周进京。
2001年1月14日,郝惠君交给王进东1000元钱,让他购买去北京的火车票。王进东拿出其中的800元找到刘春玲,称自己行动不方便,让她去办。刘春玲随即购买了6张16日19时从郑州开往北京的1488次火车票。拿到车票后,郝惠君又与陈果联系,约定1月17日8时在中央音乐学院附近的公共汽车站会合。
1月16日,刘云芳、王进东、郝惠君、刘葆荣,以及12岁的刘思影和她的母亲刘春玲等6人登上了1488次列车。火车启动时,前来送行的薛红军与他们相约:“天堂见。”
次日凌晨5时许,刘云芳一伙到达北京西站,径直与陈果会合。随后他们来到石景山区古城路56号楼一名北京“法轮功”痴迷者的住处。当天,在“法轮功”人员的安排下,他们分3批转移到京郊门头沟区城子西街18楼一套单元房内。在这里,刘云芳、王进东等人为实施除夕的疯狂行动作最后的准备。
18日上午10时,王进东和刘云芳乘坐出租车,到宣武区新华街“天畅轩”工艺美术商店,购买了40米包装画轴用的长塑料袋。而后,两人来到天安门广场,观察情况。早在去年11月10日,他俩就曾专程从开封到这里“踩点”,当时还携带了自制的一幅8米长、缀有黄绸花边的巨型横幅,准备“如果有机会,就到广场上亮亮相”。
19日,王进东、刘云芳等7人在藏匿的住处,将长塑料袋剪成一米多长的小段,扎住口后注水做试验。第二天上午,王进东与刘云芳又到“天畅轩”买了40米塑料袋。期间,他们还发给每人两个用来割塑料袋的刀片和打火机。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迹,他们深居简出,吃的大都是从开封带来的方便面、饼、咸菜,偶尔到附近超市买一些方便食品。即便是开封的“功友”打来电话,郝惠君也严厉斥责:“以后别往这打电话了,如果被发现我们就不能成功了。”
即使是在手忙脚乱的准备期间,这伙痴迷者仍念念不忘醉心交流进“天堂”后的“美好滋味”。刘云芳对刘思影说,“天堂里全是金子”;“‘天国世界’可好啦,你这么执著,修炼好了到‘天国世界’肯定能当‘法王’”。并劝她说,“你现在的妈不是你的亲妈,你的亲妈在天上。”
刘云芳、王进东还把这次来京自焚“圆满”的想法告诉了同样痴迷“法轮功”的首钢职工刘秀芹。刘秀芹听后很激动,连声说,“你们已经到了很高的层次。”并欣然应允,为他们提供了分灌汽油的房间。
22日上午8时许,刘云芳、王进东买了满满40升汽油,并在刘秀芹提供的房间内,将汽油分装在每个长1米左右的10多个塑料袋中,并约定“23日一早取汽油袋,上午10时30分准时到天安门广场自焚。”
望着散发着刺鼻汽油味的一个个塑料袋,刘秀芹心有余悸。当晚,她又将汽油重新倒入桶中。23日上午8时许,当刘云芳、王进东等7人来取汽油袋时,刘秀芹谎称“装汽油的塑料袋渗漏”。这时,刘葆荣提议:“干脆用雪碧瓶装算了,绝对不会漏。而且雪碧与汽油颜色差不多,不容易引起怀疑。”众人连声称好。
刘秀芹当即到超市买了一箱雪碧,又找来两个空雪碧瓶,用一把破水壶,将汽油分灌进14个雪碧瓶中。为了不引起注意,刘秀芹给每人身上喷洒了香水。他们最后确定,下午2时30分准时在天安门广场自焚。
即将“升天”、“圆满”的兴奋冲昏了7名痴迷者的头脑,他们异常亢奋,相互握手,共祝“天上见!”并将随身携带的5000多元钱,以及身份证、衣物等全部留给了刘秀芹。“升天”心切的郝惠君、陈果、刘春玲、刘思影刚一出门,就匆匆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天安门广场,等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3人下楼时,她们早已不见踪影。
郝惠君、刘春玲母女4人来到天安门广场后,先在历史博物馆附近的一处厕所里,将携带的汽油全部浇洒在身上,而后来到人民英雄纪念碑北面。10多分钟后,刘云芳、王进东等人乘坐的出租车也来到天安门广场西侧。不久,烈焰腾升,黑烟翻滚,一起愚昧、疯狂的惨剧发生了……
惨痛结局罪孽深重
一直以“法轮大法大弟子”自居、直接组织了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刘云芳,在除夕的天安门广场上却没能像郝惠君、陈果等“法轮功”痴迷者那样“执著”,按事先约定自焚“圆满”,甚至连一滴汽油也没有洒在身上。
在北京市公安局看守所,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刘云芳讪笑着为自己的言行不一做着辩解。
“我不自焚,那是因为‘师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这张嘴来说话。”
“你为什么不事先告诉郝惠君他们?”
“他们都比我的‘心性’高,他们自焚是真正‘圆满’了。我的层次还不够,所以打消了自焚的念头。”
就是这个为邪教“法轮功”忙前跑后、对李洪志奉若神明的刘云芳,一再鼓动别的痴迷者为“求圆满”、“上层次”铤而走险,到头来,自己却以“‘师父’有话”、“自己层次不够”为借口,轻飘飘地一推了之。刘云芳的所作所为,再一次暴露了李洪志一伙为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以“法轮功”练习者的生命作筹码,煽动、蛊惑他们“放下生死”、铤而走险的丑恶嘴脸。
同样是自焚事件直接组织者,又同样口是心非、将别人推向深渊的薛红军,面对着看守所的高墙,终于发出了内心的表白。
“‘圆满’是一个肥皂泡,对没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美梦;对明白的人来说,是一场噩梦。”
在谈到自己在自焚事件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时,薛红军始终避重就轻,但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还是长叹了一声,“我是一个罪人!”
得知李洪志一伙不承认自焚者是“法轮功”练习者时,薛红军激动得双手颤抖,“他们是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
悲惨的事件虽已过去30多天,但当记者与刘思影谈起在自焚前浇洒汽油的情景时,浑身缠满纱布的刘思影仍条件反射般地干呕起来。
“好几瓶汽油呀,他们每个人都把汽油浇在自己身上了。当时感觉气味特别难闻,好象昏了过去。陈果姐姐见我这样,只能搀着我走路。”痛苦的回忆像一把锋利的刀子剜着刘思影的心。
“1月15日那天,妈妈说,她脑子里突然有了自焚‘圆满’的念头。妈妈还问我敢不敢。我对妈妈说,你要是走了,我跟谁过呀。我只有跟着你,我是你的一个小尾巴。”
此时,刘思影的声音哽咽了。
“伤愈后,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刘思影回答说:“我想回家,我要找妈妈!我还想老师、同学,我要上学。我得赶紧补课,不然,同学们都上六年级了,我就落下来了。”
“我真后悔!”病床上的陈果一提到“法轮功”就伤心地抽泣起来,“我想家里的亲人,盼着病能赶快好。”
“当时觉得自焚并不可怕。因为这样就能‘圆满’了,就能去天国世界了。《转法轮》上说的,天国世界特美好。”陈果慢慢回想着那痛苦的一幕。
“今后你还练‘法轮功’吗?”记者问。
“不练了。我后悔了,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后果。”
“病好了以后,你最想干什么?”
“继续上学。毕业后回河南老家,像妈妈那样当一名音乐老师。”
重度烧伤的陈果、天真无邪的刘思影也许没有意识到,他们亲手点燃的邪火摧残了原本花一样的人生。积水潭医院烧伤科副主任李迟介绍说,自焚事件中的4名烧伤人员,由于烧伤情况十分严重,现在还没有完全脱离危险,医院正在对他们进行抢救治疗,加紧创面处理和营养支持,以防止各种并发症的发生。
李迟说,目前,医院已先后给这4名伤者做了植皮手术,其中,烧伤最重的陈果、郝惠君还接受了双下肢大面积削痂、微粒皮移植手术。虽然这些伤者大部分烧伤创面都已得到修复,但因为烧伤创面很大,日后还可能造成全身性感染,所以他们目前仍然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即使能保住生命,他们面部毁容也很严重,双手基本毁损,今后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质量会很差。
法网恢恢,邪教“法轮功”及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直接组织者泯灭人性、残害生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血的事实也给那些至今仍痴迷“法轮功”的人员敲响了警钟: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为了亲人的幸福,不要再充当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轮功”的殉葬品了。执迷不悟、追随邪教,到头来只能是祸国殃民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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