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进东,51岁,原开封市矛盾集团公司汽车队司机,家住河南省开封市法院街33号;妻子何海华,开封市内衣厂下岗工人;女儿娟娟,今年23岁,现在家待业。我于2001年1月23日下午参与了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事件,是第一个引火自焚的人。2001年8月17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现在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
2001年1月23日,是中国人民在新世纪、新千年的第一个除夕之日。这一天,我作为一个原邪教“法轮功”组织狂热的痴迷者,在天安门广场——这个中国人民心中的圣地,演绎了一场震惊中外的集体自焚事件。事件突发,给喜气洋洋准备欢度新年的亿万中国人民心中投下了沉重的阴霾,给我们国家在国际社会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给各级政府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一时间,社会上也议论纷纷,广大的干部和群众通过这件事,更加认清了“法轮功”祸国殃民的邪教本质。而逃到美国的“法轮功”组织和李洪志却断然否认我这个不仅走出来,而且敢在天安门广场以死进行所谓的“护法”的人是他的弟子,是“法轮功”修炼者。
现在有许多人说我王进东不是大法弟子,自焚时腿为什么没有双盘?有人说王进东等7人天安门广场自焚纯属邪悟,是个人行为,与大法无关;有人说王进东一家三口根本不是一家人,是政府安排收买的下岗工人;甚至更有人说我王进东的烧伤是化妆的等等,在此不一一细说。
但事实胜于雄辩,现在我向大家回顾一下4年来我修炼“法轮功”不堪回首的往事,回顾事发后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我热忱的挽救、帮助、关怀,回顾我在“1·23”事件前前后后思想发展变化的历程。这一桩桩一件件事情的本身,就足以说明我是如何走入愚昧,走过死亡,走向新生的。
我的老家在河南省滑县焦虎乡焦虎村(焦虎集)。这是个远近闻名的大集镇。我家就住这个集镇上的南街东,一个不大的院子里。1951年元月8日,我就出生在这里,到1957年秋季的一天,爸爸把我接到开封,因为我该上小学。
我的原名叫王秀东,听说是本家的一位老奶奶给我起的名,老家的人都习惯叫我东妞,在小学毕业时我自己把名字改成了现在的名字。
在上小学期间,由于贪玩和调皮捣蛋,不好好学习,学习成绩从四年级开始下降,爸爸常常为此生气,我也常为此而挨打。我并不想惹爸爸生气,可是我当时就是学不进去,有时也暗暗地恨自己没有志气,可一玩什么都丢在脑后了。上完小学后,我到了区办的“半工半读”初中上学,被分配到了大兴街的“医疗器械社”,一天上学,一天学工,工种是钳工。
当时全家有7口人,生活费用就靠爸爸一人的工资,非常困难,爸爸不想吃单位的补贴,就只好让我退学找个活干。退学了,一时找不到工作,爸爸就把我安排到他厂里的钳工车间义务劳动。
爸爸是我心目中最尊敬的人,他在厂里一直都担任车间主任,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由于1960、1961年的自然灾害,那时爸爸常借自行车带我到乡下去挖野菜芽,我开始体验到了生活的艰辛。由于劳累和缺乏营养,爸爸患上了浮肿并导致了肝炎。在1965年的一天,爸爸住进了医专附属医院,进行脾脏摘除手术。爸爸脸上豆大的汗珠往下滚落,可他对医生和别人的问话总是带着笑,无论多么疼痛,我从来没听见爸爸哼过一声,连呻吟也没有过。我当时才14岁,每天守护在爸爸身边,我深知爸爸是多么的坚强,怕他疼痛我很少和他讲话,那时我就对爸爸更加的爱和敬佩,他越是这样,我的心里就越是难过,有时自己扭过头去默默流泪,并立志自己今后不论发生什么不幸和磨难,爸爸都将是我的榜样,爸爸的言传身教使我终生受用。手术后,疼痛又折磨了爸爸十几年,在他去世前几天,一会儿他就去厕所好几次,总是便血,他也意识到自己快不行了,便把我叫到身边,强带着笑容,平静地对我说:“秀东,我一直便血不止,看来我的病到了很不好的节骨眼上了。”我说:“爸爸别急,咱们现在就去医院。”我先找云南白药让他服下,然后找个自行车推着爸爸,二妹也跟着一路向医院走去。在路上,爸爸对我们说:“秀东啊,你在家是老大,弟弟妹妹还小,你妈妈没文化,也没什么本事,她一辈子没享过什么福,我不在了,你可要多孝敬你妈妈。”二妹哭着说:“爸爸别说了。”我深知爸爸的心情,我说:“妹妹,应该让爸爸把话说完。爸爸你说吧,我都记着。”爸爸接着说:“你们的大事我连一个都没有办,一切都落在你的身上了。”我说:“爸爸你放心,我决不让妈妈受一点委屈,我一定把弟弟妹妹的事办好。”我是这样说的,以后我也是这样做的。我心里一直都有一个想法,今后如果我有能力,一定好好照顾弟弟妹妹,多为妈妈尽点孝心,也好让爸爸在九泉之下得以安慰。
我1976年4月调入开封市日用化工厂(矛盾集团公司),在汽车队当司机。我热爱这个职业,不辞劳苦,任劳任怨,积极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周围同事的关系也都不错。1992年,由于爱人单位不景气,她下岗了。这时午朝门东边新开辟了一个“旅游品市场”,就让她在市场内找了个摊位。我平时都爱买些旅游品,为此爱人还常埋怨我,但是我也算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下可派上了用场。刚开始我和爱人站在柜台里觉得很不自在,顾客来买东西,自己脸先红了,慢慢就习以为常了,并且越来越有劲头。由于工作之便,我更加留意各地的旅游商品,购进的东西比较对路,销路还行。后来我发现这个商场的位置不好,流动人口太少,于是,我开始考虑把商店放到旅游景点。经过协商后,我于1993年12月31日把柜台搬进了开封市铁塔公园一间约45平方米的房子,店号“聚宝斋”。
开张后生意果然很好,紧接着我又增设了柜台,增加了品种,扩大经营。爱人自己守着商店,非常辛苦,但也无奈,一直到1998年我内退下来,和爱人一起经营小店。
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有个叫薛红军的朋友给我送来一本书,是一个叫李洪志的写的《转法轮》,他告诉我如果能按照这本书的要求去“修炼”,就能达到“开功、开悟”,得“正果”是没有问题的。当时我接到书后就一口气看完了,认为这书写得太好了。后来我爱人、女儿也都看了,也认为很好,从那以后我们三人开始练习“法轮功”,不但看书,还按照书中所要求的做好人,有问题向内找,提高心性等等,互帮互学共同提高。我还坚持练盘腿,真是痛得难受。但为了“消业”,我有空就盘腿,由单盘到双盘吃了不少的苦,最后总算能坚持1个多小时了,尽管有点苦,但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心性方面的“修炼”更是痛苦,因为我脾气不好,爱发火,可“师父”李洪志讲过,要重心性“修炼”,你的功才能长上来,层次才能提高,你要重视心性的“修炼”,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去“修炼”,把常人中的欲望、不好的心、做坏事的心去掉。不知道高层次的法就没有法修,没有向内去修,不“修炼”心性不长功。所以在修心性方面我吃了很大的苦。
在我们心里,学大法高于一切。为了看“师父”的讲法录像,有时关门停业我们就走了,从此生意也做得不如以前,执着生意这个心也慢慢放淡了,一切都得为学法让路。我买了一部摩托车骑了1万多公里就丢了,1万多块钱付之东流,要是过去我和爱人肯定不知要难受多少天,可那时我们都学了“大法”了,认为这是“师父”考验我们的心性,骑摩托车让你丢了,看你能不能放下这颗心,按“师父”讲的理这可能不知是哪辈子欠下的,就这样不几天心里就平静了。
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平时对待来往的客户我们做到真诚、和善,童叟无欺,所以客户都乐意和我做生意,有的情愿让我代销,这样生意做得还算不错。
在朋友的帮助下,加上我平时的积蓄,我买了一套128平方米的二层小楼(40平方米小院)。
到了1998年下半年,干旅游用品这行的人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货底积压很多,过去代销别人的货款无能力偿还,但我想作为一个“修炼”人,绝不能失信于人,让别人受到损失,最后我和爱人、女儿商量后,决定把这套正在居住的新房卖掉来还别人的货款和借款。无奈地搬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为别人想想心就平和下来了。
我们三口人本来打算在家练功,没有到外边练功的想法,但看到互联网上“法轮功”的明慧网登载的经文,明确地要让所有弟子都到户外练功,以此达到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影响和弘法效果。第二天,我们三口人就到御街樊楼前的练功点练功,从此接触到了很多“功友”。因为我的商店就在御街,所以他们找我很方便,经常互相切磋,对照“师父”《转法轮》及讲法和网上下载的经文,共同探讨,提高认识。由于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在不长的时间内就能和当时大家公认的修得高的几个“同修”在一起共同探讨了,他们对我影响很大,我对“法理”的认识也更加深入,对此他们也给我了肯定,从此我对“师父”的感情及对《转法轮》的感情更加深厚。
我最痛苦的是“思想业”,不知怎地,心底常有骂“师父”的话,老是从脑子里往外返,“师父”讲过这是“思想业力”在阻止你得法。我内心痛苦之极,针对《转法轮》中论述“思想业”这一文我一看就是几十遍,就是不见效。我对着“师父”的“法像”焚香合十,流着眼泪倾诉这万般的苦衷,恳求“师父”把我在另外空间“思想业”的物质拿掉,就是再用十倍的皮肉之苦来代替,我也乐意。“师父”在我的心中已经胜过父母,我的进步也在不断地影响着爱人和女儿,最后全家老少都开始练功,我又给他们买了书,有机会还让他们看录像等等。
1999年4月25日万余名大法弟子到中南海“集体请愿”,名义是希望政府能给“法轮功”习练者一个合法“修炼”环境,“制止各级媒体的攻击与诽谤”。得知这个消息后,为自己没能直接参加而很是懊悔,觉得失去了一次考验的机会。为此我暗下决心,要为大法献出我的一切而在所不惜,并时刻提醒自己要把握好今后的每次机会。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宣布为非法组织,一大早我们还坚持到樊楼门前练功,可民警比我们来得还早,在民警的一再制止和耐心的劝导下,我们无奈地纷纷离去,从此在家看书、看录像更是如饥似渴。
8月下旬的一天,办事处和派出所民警来到商店找到我们一家三口,很和气地要求我们三人到办事处谈谈话。我们三人很从容地坐车来到了办事处,约40平方米的房内放着一长排木桌子,两边坐了近十个做我们工作的人,谈话气氛平和,他们列举大量案例,说“法轮功”如何危害人,希望我们放弃对“法轮功”的痴迷“修炼”,我们三人都没答应。他们要求我们不能外出串连互相切磋,更不能私自上北京做所谓“护法”的事,政府已明确地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希望我们配合。我们也明确表示现在不去,但不能答应你们。最后,领导要求我们慎重地考虑一下“法轮功”给很多痴迷者带来的惨痛教训和恶果,希望我们回去后冷静地反思一下。出门后,我们三人认为这一次心性关的考验过得很好,互相鼓励,有一种胜利后的喜悦。很多“同修”(“法轮功”练习者互相称“同修”或“功友”)得知后无不为之夸赞,说你们三口这一关过得真漂亮,还有人伸出大拇指。
就这样,在以后接连不断从网上下载“师父”的经文中,“同修”们更加频繁地深入学法,我拿出自己的钱,印制了大量的经文及材料,并进行散发。
从学“大法”以后我慢慢地把烟、酒、打牌都戒掉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做到心态平和,生活上慢慢地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清心寡欲,固精培元,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脸色由灰暗转向亮润,皱纹也基本消失,两道原不太明显的眉毛已开始长出了1毫米长的黑眉毛,这使我更加深了对大法的信赖,这不就是开始返本归真了吗?一个“同修”见我也说:“你现在面色亮润,气宇轩昂,仪表堂堂”。这时,我对“师父”和“大法”的感情更加深了,内心升起了为捍卫“大法”不惜抛弃自己生命的念头。“大法”是正法,“师父”讲得对,他是来“度”我们的,这种念头在脑子里已经坚不可摧。
在2000年8月份又接到网上下载的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一文中说:“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对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那么执著圆满是不是执著呢?不也是人心在执著吗?佛会执著圆满吗?”还说:“弟子们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实我比你们自己更珍惜你们哪!”看完这篇文章后为“师父”、为“大法”献身的思想又上了一大台阶。
当时被大家公认学“法轮功”悟性很好的刘云芳,曾多次给我和他接触频繁的一些人谈到这篇经文,讲“大法”弟子的“修炼”如同烈火中种下的莲花,暗指考验已到了极其严峻的时候,并声称他在练功中出现的状态中,为了“正法”已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过了,而且还活灵活现地讲述了很多细节。在我4年多的所谓“修炼”、“悟法”中,对当时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并加以“铲除”深感不满。此刻,我平静地想到,是时候了,是该站出来了,用舍弃生命的形式来“护法”了。
有人说我不是“大法”弟子,以我的经历如果说我不是“大法”弟子,那么怎样才算是“大法”弟子呢?“大法”弟子又应该是什么样呢?
“1·23”事件发生后,我躺在医院的床上在记者的采访中得知:“法轮功”总部代言人张尔平公开讲,参与“1·23”事件的人员不是“大法”弟子。
对于“1·23”天安门集体自焚事件,有些人说这是邪悟,是个人行为,与“大法”无关。对这些说法当时我是这样回答他们的,你说我是邪悟,我说你们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达到那么高的境界,根本无法理解,按照“师父”说的,低层次的理永远也理解不了高层次的理。听了你也不相信,在过去的“修炼”中自认为层次高的不愿和低的在一起相互切磋。这种现象我想“修炼”“大法”的人在这一点上,都有体会。“师父”不是说过“修炼”“法轮功”不会出偏差吗?悟多高都不会错吗?直到现在明慧网还在不断地下载所谓的“经文”让弟子们走出来,我们不是走出来了吗?只不过是采用了不同形式而已,按照李洪志所讲的法及经文有什么错?是一些人层次低,认识不了罢了。当然,这些理,那些理,高也好,低也好,现在看来都是歪理。(待续)
1996年10月份的一天,有个叫薛红军的朋友给我送来一本书,是一个叫李洪志的写的《转法轮》,他告诉我如果能按照这本书的要求去“修炼”,就能达到“开功、开悟”,得“正果”是没有问题的。当时我接到书后就一口气看完了,认为这书写得太好了。后来我爱人、女儿也都看了,也认为很好,从那以后我们三人开始练习“法轮功”,不但看书,还按照书中所要求的做好人,有问题向内找,提高心性等等,互帮互学共同提高。我还坚持练盘腿,真是痛得难受。但为了“消业”,我有空就盘腿,由单盘到双盘吃了不少的苦,最后总算能坚持1个多小时了,尽管有点苦,但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心性方面的“修炼”更是痛苦,因为我脾气不好,爱发火,可“师父”李洪志讲过,要重心性“修炼”,你的功才能长上来,层次才能提高,你要重视心性的“修炼”,按照宇宙“真、善、忍”的特性去“修炼”,把常人中的欲望、不好的心、做坏事的心去掉。不知道高层次的法就没有法修,没有向内去修,不“修炼”心性不长功。所以在修心性方面我吃了很大的苦。
在我们心里,学大法高于一切。为了看“师父”的讲法录像,有时关门停业我们就走了,从此生意也做得不如以前,执着生意这个心也慢慢放淡了,一切都得为学法让路。我买了一部摩托车骑了1万多公里就丢了,1万多块钱付之东流,要是过去我和爱人肯定不知要难受多少天,可那时我们都学了“大法”了,认为这是“师父”考验我们的心性,骑摩托车让你丢了,看你能不能放下这颗心,按“师父”讲的理这可能不知是哪辈子欠下的,就这样不几天心里就平静了。
在做生意的过程中平时对待来往的客户我们做到真诚、和善,童叟无欺,所以客户都乐意和我做生意,有的情愿让我代销,这样生意做得还算不错。
在朋友的帮助下,加上我平时的积蓄,我买了一套128平方米的二层小楼(40平方米小院)。
到了1998年下半年,干旅游用品这行的人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货底积压很多,过去代销别人的货款无能力偿还,但我想作为一个“修炼”人,绝不能失信于人,让别人受到损失,最后我和爱人、女儿商量后,决定把这套正在居住的新房卖掉来还别人的货款和借款。无奈地搬家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为别人想想心就平和下来了。
我们三口人本来打算在家练功,没有到外边练功的想法,但看到互联网上“法轮功”的明慧网登载的经文,明确地要让所有弟子都到户外练功,以此达到对社会造成更大的影响和弘法效果。第二天,我们三口人就到御街樊楼前的练功点练功,从此接触到了很多“功友”。因为我的商店就在御街,所以他们找我很方便,经常互相切磋,对照“师父”《转法轮》及讲法和网上下载的经文,共同探讨,提高认识。由于自己全身心的投入,在不长的时间内就能和当时大家公认的修得高的几个“同修”在一起共同探讨了,他们对我影响很大,我对“法理”的认识也更加深入,对此他们也给我了肯定,从此我对“师父”的感情及对《转法轮》的感情更加深厚。
我最痛苦的是“思想业”,不知怎地,心底常有骂“师父”的话,老是从脑子里往外返,“师父”讲过这是“思想业力”在阻止你得法。我内心痛苦之极,针对《转法轮》中论述“思想业”这一文我一看就是几十遍,就是不见效。我对着“师父”的“法像”焚香合十,流着眼泪倾诉这万般的苦衷,恳求“师父”把我在另外空间“思想业”的物质拿掉,就是再用十倍的皮肉之苦来代替,我也乐意。“师父”在我的心中已经胜过父母,我的进步也在不断地影响着爱人和女儿,最后全家老少都开始练功,我又给他们买了书,有机会还让他们看录像等等。
1999年4月25日万余名大法弟子到中南海“集体请愿”,名义是希望政府能给“法轮功”习练者一个合法“修炼”环境,“制止各级媒体的攻击与诽谤”。得知这个消息后,为自己没能直接参加而很是懊悔,觉得失去了一次考验的机会。为此我暗下决心,要为大法献出我的一切而在所不惜,并时刻提醒自己要把握好今后的每次机会。
1999年7月22日,“法轮功”被宣布为非法组织,一大早我们还坚持到樊楼门前练功,可民警比我们来得还早,在民警的一再制止和耐心的劝导下,我们无奈地纷纷离去,从此在家看书、看录像更是如饥似渴。
8月下旬的一天,办事处和派出所民警来到商店找到我们一家三口,很和气地要求我们三人到办事处谈谈话。我们三人很从容地坐车来到了办事处,约40平方米的房内放着一长排木桌子,两边坐了近十个做我们工作的人,谈话气氛平和,他们列举大量案例,说“法轮功”如何危害人,希望我们放弃对“法轮功”的痴迷“修炼”,我们三人都没答应。他们要求我们不能外出串连互相切磋,更不能私自上北京做所谓“护法”的事,政府已明确地把“法轮功”定为非法组织,希望我们配合。我们也明确表示现在不去,但不能答应你们。最后,领导要求我们慎重地考虑一下“法轮功”给很多痴迷者带来的惨痛教训和恶果,希望我们回去后冷静地反思一下。出门后,我们三人认为这一次心性关的考验过得很好,互相鼓励,有一种胜利后的喜悦。很多“同修”(“法轮功”练习者互相称“同修”或“功友”)得知后无不为之夸赞,说你们三口这一关过得真漂亮,还有人伸出大拇指。
就这样,在以后接连不断从网上下载“师父”的经文中,“同修”们更加频繁地深入学法,我拿出自己的钱,印制了大量的经文及材料,并进行散发。
从学“大法”以后我慢慢地把烟、酒、打牌都戒掉了,不管遇到什么事都能做到心态平和,生活上慢慢地做到了一定程度的清心寡欲,固精培元,身体有了明显的变化,脸色由灰暗转向亮润,皱纹也基本消失,两道原不太明显的眉毛已开始长出了1毫米长的黑眉毛,这使我更加深了对大法的信赖,这不就是开始返本归真了吗?一个“同修”见我也说:“你现在面色亮润,气宇轩昂,仪表堂堂”。这时,我对“师父”和“大法”的感情更加深了,内心升起了为捍卫“大法”不惜抛弃自己生命的念头。“大法”是正法,“师父”讲得对,他是来“度”我们的,这种念头在脑子里已经坚不可摧。
在2000年8月份又接到网上下载的经文《去掉最后的执著》一文中说:“其实这也是到了放下最后执著的时候了,作为一个‘修炼者’你们已经知道了,也做到了放下一切世间的执著(包括对人体的执著),从放下生死中走过来了,那么执著圆满是不是执著呢?不也是人心在执著吗?佛会执著圆满吗?”还说:“弟子们的痛苦我都知道,其实我比你们自己更珍惜你们哪!”看完这篇文章后为“师父”、为“大法”献身的思想又上了一大台阶。
当时被大家公认学“法轮功”悟性很好的刘云芳,曾多次给我和他接触频繁的一些人谈到这篇经文,讲“大法”弟子的“修炼”如同烈火中种下的莲花,暗指考验已到了极其严峻的时候,并声称他在练功中出现的状态中,为了“正法”已经到天安门广场自焚过了,而且还活灵活现地讲述了很多细节。在我4年多的所谓“修炼”、“悟法”中,对当时政府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并加以“铲除”深感不满。此刻,我平静地想到,是时候了,是该站出来了,用舍弃生命的形式来“护法”了。
有人说我不是“大法”弟子,以我的经历如果说我不是“大法”弟子,那么怎样才算是“大法”弟子呢?“大法”弟子又应该是什么样呢?
“1·23”事件发生后,我躺在医院的床上在记者的采访中得知:“法轮功”总部代言人张尔平公开讲,参与“1·23”事件的人员不是“大法”弟子。
对于“1·23”天安门集体自焚事件,有些人说这是邪悟,是个人行为,与“大法”无关。对这些说法当时我是这样回答他们的,你说我是邪悟,我说你们这些人根本就没有达到那么高的境界,根本无法理解,按照“师父”说的,低层次的理永远也理解不了高层次的理。听了你也不相信,在过去的“修炼”中自认为层次高的不愿和低的在一起相互切磋。这种现象我想“修炼”“大法”的人在这一点上,都有体会。“师父”不是说过“修炼”“法轮功”不会出偏差吗?悟多高都不会错吗?直到现在明慧网还在不断地下载所谓的“经文”让弟子们走出来,我们不是走出来了吗?只不过是采用了不同形式而已,按照李洪志所讲的法及经文有什么错?是一些人层次低,认识不了罢了。当然,这些理,那些理,高也好,低也好,现在看来都是歪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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