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9日星期四

法轮功人员天安门集体自焚事件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9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白衣子


  2001年1月23日14时41分(中国农历除夕),正当中国人民喜迎新世纪第一个春节之时,7名来自河南省开封市的法轮功人员在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2人死亡,3人严重烧伤,全世界为之震惊。

  自焚参与人员

  刘春玲  女,36岁,无业,住河南开封市苹果园东区6楼中单元4层,自焚时当场死亡。

  刘思影  女,12岁,开封市苹果园小学五年级学生,1999年 3月随母亲刘春玲练习法轮功。刘思影全身烧伤面积达40%,头、面部四度烧伤,双眼睑外翻,呼吸困难,颜面、双手基本毁损。刘思影因烧伤引起病变及心脏病变,于2001年3月17日死亡。

  郝惠君  女,1953年12月生,1974年从河南大学艺术系毕业后分配在开封市回民中学教音乐。陈果的母亲。1996年习练法轮功。

  陈 果  女,1981年5月生,中央音乐学院民乐系99级学生。1993年曾因专业成绩突出,被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推荐参加中央电视台银河艺术团赴新加坡访问演出。1996年开始练法轮功。2001年1月23日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全身烧伤面积达80%以上,深三度烧伤近50%,头、面部四度烧伤,形成黑色焦痂,同时处于休克状态。

  目前郝惠君和陈果母女,已经完全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需要24小时的护理。

  王进东  男,1951年1月生,河南开封市矛盾集团退休工人,1996年开始练“法轮功”。他在救治中还说:“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

  刘葆荣  女,1947年12月生,开封市色织厂退休职工,1984年因工伤离职在家,从1995年10月开始练习“法轮功”,自焚未遂者。

  刘云芳  男,1947年12月生,住开封市龙亭区五粮庙街5号,原是开封市一家工厂的工人,后下岗,靠修理电器、打零工生活。1997年开始迷恋“法轮功”。他是自焚未遂者,对此他解释说:“我不自焚,那是因为‘师父’想要留下我,留下我这张嘴来说话。”

  薛红军  男,1952年3月生,开封市龙亭区人民医院医生,1996年开始练“法轮功”,自焚事件的制造者之一。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云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进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薛红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刘秀芹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判处刘葆荣免予刑事处罚,予以训诫。同年11月7日,王进东、刘云芳和薛红军被送到河南省郑州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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